[香港中通社]全球校園霸淩令人髮指 成因對策幾何?
2024-04-08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8日通報,經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河北邯鄲日前涉嫌殺害同學的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李某及 馬某某被核准追訴,這意味著可能對這3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當這起令人髮指的未成年人殺人案再被推到輿論前端,不禁令人疑 惑:從校園霸淩發展到殺人,現在孩子的“底線”怎會如此突破人性的想像?
據通報,3月10日,邯鄲市肥鄉區初中一年級學生王某某被殺害。11日,涉案的張某某、李某、馬某某被公安機關全部抓獲 3人均不滿14周歲。
另據此前報道,3名犯罪嫌疑人是與王某某同班的男同學。該案犯罪手法殘忍,犯罪嫌疑人對受害者造成多處致命傷後,埋屍 於家附近,並在當天將受害者手機裡的賬戶餘額全部轉出。此後,他們繼續正常上課,在警方來訪時誤導警方,其主犯在證據確鑿
香港創知中學校長、北京師範大學兼職教授黃晶榕接受香港中通社採訪時表示,校園霸淩乃是教育界“老、大、難”問題。近 來不止中國,世界範圍內發生了多起駭人聽聞的校園霸淩事件,再度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本月2日,法國南部城市蒙彼利埃一名14歲女生在校門口遭3名未成年人攻擊受重傷,隔天才從昏迷中甦醒。檢察院透露,3 攻擊者中有一名女生與受害者在同一所初中就讀,也是14歲;另外2人分別為14和15歲。
據法媒報道,受害女生的母親表示,過去一年半到兩年,有個女同學一直在欺負自己的女兒。此人去年曾被驅離學校兩天,原 因是在社交網絡上公佈受害者的照片,甚至慫恿別人強暴她。
也是在本月2日,芬蘭首都赫爾辛基附近一所學校發生槍擊案,導致1人死亡、2人重傷。3名受害者和1名嫌疑人均為12歲 生。警方3日表示,嫌疑人在受審時聲稱自己受到校園霸淩,這一資訊在警方的初步調查中得到證實。
黃晶榕告訴中通社記者,過往社會各界討論校園霸淩問題,一般歸於以下幾個成因:其一,個別學童的性格衝動易怒;其二, 家長缺乏管教或管教不當;其三,教師缺乏培訓故處理不當。此外,媒體與電子網絡鼓吹暴力,以及網絡行為成本低、隱蔽性高也 成為數字時代校園霸淩的誘因。
世界衛生組織歐洲區域辦事處3月27日發布了一份報告,研究數據來自歐洲、中亞和加拿大27.9萬名兒童。報告指,2022年約
有16%的11歲至15歲兒童曾遭受網絡霸淩,高於4年前的13%;有1/8的青少年承認曾對他人進行網絡霸淩,這一數據比2018年增加了3個百分點。
世衛組織表示,新冠疫情改變了青少年間的行為方式,助長了“虛擬形式的同儕暴力”。
黃晶榕續指,他比較不同國家或地區校園霸淩統計人數及防治措施後發現,除上述因素外,校園霸淩的決定性的成因往往在於 “政府政策”與“學校責任”。“如果教育部門對相關問題非常重視並有責任擔當,又能針對事情關鍵制定相應政策,把主要責任 落實到學校與教師身上,更有適切的支援系統和監察機制配合,往往能夠大大降低校園霸淩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