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2
深圳市教育局人員來港,簡介港澳台居民申請內地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安排,吸引逾百人出席。
(星島日報報道)國家教育部今年一月公布,港澳台居民可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在內地成為教師。逾百名教師昨出席教育工作者聯會舉辦的講座,了解本港居民考取內地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安排。因應現時港人須到內地參加考試,教聯會稱會向內地當局爭取在港設立試場。
教聯會昨邀請深圳市教育局人員,簡介港澳台居民申請內地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安排。申請者須符合內地《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達到相應的普通話水平等級標準,廣東省要求中小學所有科目老師須達二級乙等以上水平,並無犯罪紀錄,便可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廣東省每年舉辦兩次考試,分為筆試及面試,考取的教師資格可以全國通行。在內地任教的教師須每五年完成一次認證手續,教師有五個職級,最基層的三級教師資格為本科畢業。
教聯會主席黃錦良指,本港教師要到內地執教,須通過考試取得內地資格,過程中需要有合適的配套,會向內地相關部門爭取,在港設立內地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考場,為教師提供便利,同時該會擬舉辦培訓課程,協助有意到內地執教的本港教師,應對內地教師專業考核。上月出爐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亦提到研究開放港澳中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到廣東考取教師資格並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