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6
2019-03-06 03:17:56大公報
2017年7月1日,在習近平主席的見證下,國家發改委聯同粵、港、澳三地政府首長在香港簽署了《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其後,上述各方再根據《協議》制定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並於2019年2月18日在北京公佈。
《綱要》共27168字,其中323次提到香港,足見香港在大灣區發展規劃中的角色舉足輕重。其中第八章第一節提到要積極推動大灣區各地基礎教育交流合作,鼓勵港澳“在廣東建設港澳子弟學校或設立港澳兒童班並提供寄宿服務”及“研究開放港澳中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到廣東考取教師資格並任教”這些建議要是得到落實,將有助推動香港教育的發展。
就前者而言,香港擁有不少寶貴的辦學經驗可以藉鑑。例如香港近九成的中小學都是政府資助、民間辦學的模式具獨特性,香港中小學一條龍的模式具連貫性,香港直接資助學校計劃的模式具靈活性。教育局宜主動接觸並支援具質素的辦學團體到大灣區辦學,並引入香港課程;而考評局則宜研究在大灣區安排試場,協助港人畢業生在當地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這樣,將有助推動香港人攜眷到大灣區各地工作和生活,並確保他們的子女將來有回港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根據2019年QS世界大學排名榜,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持續位列前50名內。)而隨著時間的推移、經驗的累積及政策的調整,這些學校甚至可以逐步吸納內地生入讀。這樣,不單有助香港中小幼學校拓展業務,也有助本地大學在適齡學童持續減少的情況下獲得優質的生源。
就後者而言,香港教育局、廣東省教育廳宜有具體的措施協助香港準教師和在職教師考取內地教師資格證。例如兩地政府可以通過官民合作,鼓勵內地師範大學教授到港開設講座、工作坊和短期培訓班,協助有心報考的香港人考取資格證。這樣,既能為香港教師提供多一個工作選擇,也有助推動大灣區人才的流動與合作,及確保北上辦學的港人子弟學校持續獲得中小幼師資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