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中小學明年起逢返學掛國旗
2021-10-12

升國旗奏唱國歌每周一次 校舍許可下幼園照跟規定
為促進國民教育及培養學生的國家觀念和民族感情,及加強學生對國民身份認同,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昨日向全港中小學和幼稚園發出通告,由明年1月1日開始,中小學須於每個上課日、元旦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和國慶日升掛國旗;升國旗儀式每周須舉行一次,及上述日子或其前後的上課日應舉行升國旗儀式,其間須奏唱國歌。幼稚園則應在其校舍條件許可下,盡可能參照中小學的規定。●香港文匯報記者 高鈺
因應國歌條例於去年6月12日正式刊憲生效, 教育局早於去年6月18日已就展示國旗和區旗、奏唱國歌等事宜,向全港學校發出新通告。當時文件只是要求中小學必須在舉辦慶祝元旦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國慶日的活動時升掛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
昨日發出的通告進一步要求中小學須於每個上課日、元旦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和國慶日升掛國旗;升國旗儀式每周須舉行一次,及上述日子或其前後的上課日應舉行升國旗儀式及奏唱國歌。
教局:培養國民身份認同感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已於上周五正式刊憲生效,根據有關條例,教育局局長須就將國旗及國徽納入中小學教育、有關每日升掛國旗及每周舉行升國旗儀式的事宜,向學校發出指示。
教育局強調,國旗、國徽及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所有公民必須予以尊重,培養學生對國民身份的認同,是中小學教育的其中一個重要學習宗旨,亦是學校教育應有之責。
除了上述規定,教育局亦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的日子和特別場合,例如畢業禮、水運會、陸運會等舉行升國旗儀式。
幼稚園方面,指引表示校方應考慮校舍空間、設施、環境等因素,在條件許可下盡可能參照中小學的規定升掛國旗及區旗,以及舉行升國旗儀式,讓學生從小認識自己國家的國旗和國歌;局方亦鼓勵國際學校及其他私立中小學及幼稚園參照指引。
至於專上院校方面,有關《條例》訂明專上院校須參照教育局局長向中小學發出的指示,處理有關每日升掛國旗及每周舉行升國旗儀式的事宜。教育局 昨日已致函相關院校,提醒院校在有關《條例》下的責任。
昨日發出的通告亦羅列了教育局為支援學界教導學生認識和尊重國旗、國徽和區旗,並教導學生歌唱國歌而持續提供的課程支援措施及相關學與教資源,包括「國民教育一站通」網上資源平台(www.edb.gov.hk/tc/neosp)及「認識國旗、國徽、國歌及區旗」主題網頁(www.edb.gov.hk/tc/nationalsymbo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