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 教育之聲/政府應主動審查教育人員的政治操守
2020-09-30
8月10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電台節目中指出:教育局自去年反修例爭議至今,共收到逾二百宗教師專業操守的投訴,局方正考慮就數宗較嚴重的教師失德個案,取消其教師註冊。筆者認為,教育當局主動取消違法和失德教師的資格固然需要,但及早制定預防機制,主動審查每一個教育人員的政治操守也是刻不容緩的。
新加坡及兩岸的經驗可參考
新加坡在推動「去殖民化教育」方面有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該國於1965年建國,當時總理李光耀便把英國人留下來的公務員重新梳理,對他們的身份作出嚴格審查,然後進行再培訓,最後要求所有公務員作出政治宣誓,效忠新加坡。
我國台灣的情況類同,從1945年台灣光復到1949年國民黨敗退台灣期間,國民黨在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專門設立「中等國民學校甄選委員會」,對中等和國民學校的教員分期分批進行甄選,而其甄選的重要指標之一就是「政治思想」。以1946年底到1947年7月的甄審為例,中等學校教師申請甄選的有766人,經審查及格者425人;國民學校教師接受審查的人數為2192,及格者1523人。甄選及格者,由國民政府再分批進行為期一至三個月的培訓,完成培訓派回原校服務(袁成毅,2009)。
我國內地在今年7月1日推出了一項《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禁止公職人員持有外國國籍或居留權,違規者一律「清除國內公職及待遇」,連退休人員也會被取消養老金和醫療保險。事實上,內地學校在招聘教師時,「政治素質好」往往被視為最重要的素養條件。
香港雖然不至於要照辦,但特區政府要是真想做好事的話,應該邁出關鍵一步。
違反操守須承擔後果
正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曾於7月15日表示,政府正研究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政府。筆者認為,有關設想應該擴展至全體教育局和考評局內部人員,及受政府資助學校的校長和教師。首先,特區政府應針對上述人員作出全面的政治審查,並提出明確的要求,道明違反政治操守和教師道德需要承擔的相應後果,接着分批對有關人員進行思想培訓,最後更要逐一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政府。另一方面,教育當局也應要求相關的教育人員申報國籍,以助特區政府評估他們的政治取向和忠誠度,並根據不同的情況和需要,把相關的教育人員安排在合適的教育崗位上。
經過一年的政治暴動,筆者希望教育當局能夠痛定思痛、勇於承擔、敢於作為,逐步建立起教育人員的政治審查制度,並嚴加執行,「引領」和「監察」全體大、中、小、幼教育人員朝着「擁護」和「效忠」特區政府的方向走。倘若有人違反承諾,必須及時對相關人員採取「懲戒」和「更新」行動。只有這樣,才能撥亂反正,避免學校教育平台持續淪為「播獨工場」,危害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
創知中學校長 黃晶榕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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