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9
教育局自2004年開始推行姊妹學校計劃,為兩地學校提供交流平台,透過交流與合作,擴大學校網絡,增強了解與溝通,加深認識兩地文化,共同提升教育質素。
教育局於2015/16至2017/18學年,推行為期三年的「促進香港與內地姊妹學校交流試辦計劃」,為與內地學校締結為姊妹學校的公營及直資學校,提供財政及專業支援,並由2018/19學年起,將試辦計劃恆常化,並每年為學校提供15萬元津貼。根據局方資料,截至今年三月,已有約640間香港學校透過教育局協調,與北京、上海、廣東、四川、浙江及福建的學校締結為姊妹學校。